重要举措完善诊疗科目优化执业范围麻

时间:2022-1-22 17:48:45 来源:急性梗阻性胆管炎

背景:年5月,卫生部“12号文件”正式将麻醉学科确立为临床二级学科;年9月5日,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首批将麻醉科确立为医疗机构一级诊疗科目(编号:26),目前尚无二级诊疗科目。自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施行以来,全国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执业医师中,18个省份注册的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麻醉)”,8个省份的注册范围为“麻醉专业”,其余省份注册的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全国范围而言,麻醉医师执业医师证上的执业范围尚需“名正言顺”,以期符合学科发展的客观规律。

为进一步推进麻醉科二级诊疗科目设置工作,统一全国麻醉科医师执业范围,年9月3日上午9:00-11:30,“麻醉学科诊疗科目和执业范围工作会议”在北京顺利举行,黄宇光教授组织并主持了本次工作会议。

会议特别邀请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付强主任出席,受邀参会的麻醉学专家有曾因明教授、张宏教授、于布为教授、刘进教授(请假)、姚尚龙教授、熊利泽教授、邓小明教授(请假)、米卫东教授、俞卫锋教授、王天龙教授、马虹教授、李天佐教授、申乐教授等。国家麻醉专业质控中心马爽秘书列席会议。

围绕麻醉科二级诊疗科目设置、统一全国麻醉科医师执业范围这两个主题,与会麻醉学专家分别发表了各自的观点,曾因明教授、于布为教授、熊利泽教授、张宏教授、姚尚龙教授、王天龙教授、米卫东教授、李天佐教授、俞卫锋教授、马虹教授和黄宇光教授先后发言,大家结合自己多年的亲身经历和感悟,对学科建设建言献策,抒发真知灼见,会场讨论气氛热烈,为下一步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宝贵的意见、达成了八项共识:

在医师执业证书上,将全国麻醉科医师执业范围统一规定为“麻醉专业”。

在国家相关政策落实过程中,充分体现麻醉(学)科临床二级学科和一级诊疗科目应有的责任与担当。

要通过顶层设计来完善麻醉科二级诊疗科目设置,二级诊疗科目的设置要从现状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

二级诊疗科目设置要以更加有利于开展相关诊疗工作、服务大众为基本出发点,要以扩展服务范畴,助力诊疗能力提升为目标,通过二级诊疗科目设置,改变学科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现状。

麻醉科二级诊疗科目设置要考虑在临床麻醉工作的基础上,麻醉科医师在急危重症诊疗、疼痛诊疗中发挥的作用。

二级诊疗科目设置要围绕围术期安全和术后结局等与患者息息相关的核心问题。学科建设的顶层设计要符合学科发展规律,着眼长远,行稳致远。

二级诊疗科目设置要与国情相结合,参照国际惯例,在促进本学科发展的同时,强化多学科协同发展。

要充分把握“21号文件”和“号文件”的重要历史发展机遇,通过二级诊疗科目设置和执业范围修订,加快推进麻醉学科建设。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付强主任对《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的内涵和修订工作的相关政策进行了介绍。在听取了与会麻醉学专家的发言后,付强主任高度赞赏与会麻醉学专家对麻醉专业的热爱和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无论是执业范围的修订,还是麻醉科二级诊疗科目的设置,都要通盘考虑各级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要考虑麻醉学科人才队伍现状,还要考虑对人才培养的长远影响。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将为麻醉科的健康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黄宇光主任委员在会议总结中首先感谢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对麻醉学科一如既往的

转载请注明:http://www.roiwm.com/xgyy/12261.html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合作伙伴 | 广告合作 | 服务条款 | 发布优势 | 隐私保护 | 版权申明 | 返回顶部